问题 | 致人轻微伤会被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导致他人遭受轻微伤害,通常情况下将会避免被刑事羁押。
因轻微伤害未达到犯罪程度,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此类行为依旧可能面临到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五至十日拘留及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如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仅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基础上,若存在以下任一情景,则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 (2)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儿童或六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行为;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性殴打、伤害多名人员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措施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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