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并非作为单独存在的强制手段之一。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均有可能致使涉案人员被暂时扣留并限制自由。 具体而言,“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进行侦查活动的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即可对现阶段犯罪者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临时性且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法院经过许可同意或者决定之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该项行为针对的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涉及犯罪事实,并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当采用取保候审等方式仍无法有效防止其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时候,就必须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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