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案之案件,在侦查阶段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之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办理刑事拘留程序,通常需经历如下步骤: 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须具备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 其次,必须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随附相关证据资料,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审批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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