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刑事拘留要拘留37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常规期限通常为三个自然日;
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部门批准,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四个自然日。 具体而言,当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形时,公安机关需对其提请进行审查批准,此时的拘留期限可以依法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此外,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三十七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