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所的构成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刑事拘留所,便是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嫌疑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其进行监管和看守的司法执行机构。
而在决定实施刑事拘留时,需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构成要件。 其中主要包括:首先,嫌疑人员必须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侦查机关察觉到; 其次,被害人和现场目击证人能够明确指出该嫌疑人员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再次,在嫌疑人员的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证据; 此外,嫌疑人员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 同时,嫌疑人员还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嫌疑人员无法提供真实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也会被视为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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