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算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留行为不仅仅局限于刑事拘留,还包含了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不同种类。
首先,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其次,行政拘留则是由特定的行政机关(主要指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员进行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最后,司法拘留则是由人民法院对那些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较为严重的人员,实施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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