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一定要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犯有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不一定必须实施逮捕这一法律程序。
具体的裁决应当结合多项因素进行充分考量,包括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涉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社会稳定性、以及可能对刑事诉讼程序造成的影响等多个层面。 在司法实践中,若该案情较为轻微,涉案人员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现出良好的悔过态度,同时也没有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并且能够保证随时接受传唤和配合调查等,那么就有可能无需执行逮捕,而是采用其他更为灵活的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等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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