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不要批捕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进行刑事拘留并不要求批准逮捕证,然而,若在刑事拘留完毕后为了逮捕犯罪嫌疑人,就必须获得检察机构核准的逮捕证。
刑事拘留作为国家执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已受理的案件在调查期间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之际,对于当前的罪犯或者具有重大嫌隙的人士所实施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之一。 至于逮捕的实施,必须经由检察机构的批准或决议,以及法院的裁决,并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此项措施适用于存在切实证据表明犯罪事实已经成立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如果仅仅通过取保候审无法有效防止以下社会危险性的发生,那么就应该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