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起诉阶段被批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若被告已在提起诉讼程序的过程中被正式批准逮捕,则当事人及其家人应给予此问题以极高的关注度。
首要任务便是立即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凭借他们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及时地与其当事人进行面谈,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以及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在此期间,司法机构将继续深入搜集和严格审查相关证据。 作为当事人,您应该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地向律师阐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实。 如果发现有新的证据或对您有利的情节,律师可据此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力争改变现有的强制措施或者争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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