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所能做法律援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的案件中,若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突发性危机状况,便可依法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即刑事拘留。
在刑事拘留阶段,若犯罪嫌疑人由于经济拮据而陷入困境,抑或是符合法定规定应予以援助的特定情形,他们便有权利提出申请(请求)并获得救助性的法律服务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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