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再审怎么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拘留之后的再次审理工作,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与原则进行。
首先,启动再审程序需具备明确且合法的理由,如新证据的发现可能显著改变既有定罪或量刑情况,以及原判决所认定之事实的确存在重大错误等。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全面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材料,以保证审判结果的公平正义与精准无误。 同时,也会充分保障被告人人权中的辩护权益等各类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于本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若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存在错误,则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审议处理。 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若发现确有错误,均享有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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