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期间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通常无法接触到被拘禁者。
刑事拘留,这一手段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归他们管的案件进行侦查和调查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应对法定紧急状况的临时手段之一,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律强制行为。 在此刑事拘留阶段,案件仍然处于紧锣密鼓的侦查过程之中,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互相串供、销毁证据等可能影响案件正常调查进度及结果的因素发生,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家属与犯罪嫌疑人见面的行为常常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