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办案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刑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到管制的案件,在整个调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突发紧急状况时,基于对现行犯或重大怀疑分子所实施的临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这种刑事拘留行为需要具备相应的证据支撑。 当公安机关拟定出刑事拘留决定之际,其通常都需要具备相关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着严重犯罪的明显嫌疑。 然而,这时的证据衡量标准相对偏低,无需达到定罪所需的明确且充分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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