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几日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与经法院判定缓刑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时间匹配关系。
前者是对涉嫌犯罪行为嫌疑人所实施的强制性司法措施,而后者则是罪犯在其应受严惩期间获得宽待感的刑罚执行途径之一。 确定是否对特定犯罪主体适用缓刑需要综合考量多个方面的具体要素,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告人悔过自新的决心及可能性、其再犯同类恶性犯罪的倾向以及对其所在社区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等等。 按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依法宣告缓刑,特别是针对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更应该给予缓刑的机会:(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被告人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3)被告人再次犯罪的风险较低; (4)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限制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类型的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限制其与特定人群的接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被判处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然必须要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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