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法院能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由法院做出裁决以及进行备案立案。
相较于此,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才具备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一旦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便可对现行罪行人士或存在重大嫌疑之人采取暂时性的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在整个刑事诉讼法流程当中,法院主要承担着判决阶段的重任。 通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时,便会严格依据法定执行程序加以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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