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算什么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期间,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现役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实为刑事司法的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展,避免潜在的罪犯逃离现场、销毁证据或继续从事犯罪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与法律严惩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刑拘并非被拘留者必然具有罪行的象征,仅是在侦查阶段采取的必要措施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