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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久后会被逮捕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在对已经拘留人员进行司法程序处理时,若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强制逮捕,应在截止日期为拘留期限的三日内递交社会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这一时间也可以向后延长一天到四天不等。
对于那些经常流窜行动、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以及结成团伙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进行刑事逮捕的审核批准时间可适当延长至长达三十日之久。
在此期间,社会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如果社会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部门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名嫌疑人,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告知社会检察院。
此外,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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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