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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与逮捕哪个在前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往往优先于逮捕。
所谓刑事拘留乃指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管辖之案件在调查侦破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处置手段。
相对应地,逮捕系由人民检察院、法院经过充分评估和审查批准或决定,再由公安机关执行实施的一种严厉措施,旨在对有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等方式仍无法有效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安全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实施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一般而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首先会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待满足法定条件之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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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