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一般审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审讯时长问题,并无固定的标准可言。
其实际时间长短将依据诸多因素进行判断,如案件的繁琐复杂程度、所搜集证据的充足与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积极主动配合之态度等等。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拘捕,侦查机构应于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 在特殊情况下,此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 若涉及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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