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拘留没起诉怎么办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之后,未能提起诉讼这一事实常常见于某些情况下,例如由于缺乏充分的证据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将会得到释放。 然而,若公安部门认定仍有必要进一步展开调查工作,他们则有权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来替代原先的拘留方式,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最后,如果经过详尽的审查和评估,发现当事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规定,那么案件将被撤销。 对于这些处理结果,当事人享有申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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