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的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将行政拘留转化为刑事拘留是一项较为繁复且严谨的过程。
首先,当负责执行行政拘留的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期间,若察觉到被拘禁人员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则须对此案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调查与重新审理。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了更多的证据或事实表明该行为可能已构成犯罪,公安部门便需启动刑事拘留的司法流程。 在决定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前,公安部门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其中包括撰写《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并经由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待审批通过之后,公安部门应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详细告知其被刑事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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