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可能几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针对刑事犯罪行为,被拘留者的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0天。
特殊情形可延长至14天; 若涉及流串作案、屡次犯罪、群体作案等严重情节,则拘留期限最多可达到37天之久。 在一般的案件处理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1至4天,因此,一般情况下的拘留期限为10天。 而对于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屡次犯罪、群体作案等严重情节的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所需的7天时间,最长的拘留期限可达37天。 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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