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4天会有案底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四日期间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案底。
所谓“案底”,常指犯罪记录之意,然而,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程序,并非刑事处罚之实质。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若在刑事拘留之后,经由侦查证实被拘留者并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则该案件将会被撤销,被拘留者亦不会留下任何案底。 唯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确认有罪的情况下,方能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案底。 因此,仅因被刑事拘留四日便断言会有案底,实属不当。 但是,若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那么无疑将留下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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