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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最长延刑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公安机关对被拘押人员判定为必须进行逮捕,那么通常会在收到拘留令之后的第三天起,向上层人民检察院提交审阅和批准的申请文件。
然而当面临特殊状况时,索要审核批准的期限可相应地延期一至四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流离失所、反复实施犯罪行为、或结成团伙共同造案的重点嫌疑者而言,提交审阅和批准的申请期限则可扩延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来自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文件后,应于7日内完成对相关内容的审批,并做出是行使批捕权还是不予批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接获通知,然后释放有关人员,同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
对于有必要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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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9: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