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扣押财物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涉案财务进行扣押的条件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必须与案件有着直接联系。 这就是说,被扣押的财物不仅能证明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罪行或者洗脱嫌疑的重要证据,同时也可以用来辅助辨别犯罪所得以及犯罪过程中所使用过的财物。 其次,这些财物具备作为证据所需的价值。 换句话说,它们能够提供有助于案件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有价值的证据线索。 第三个原则是合法性。 在扣押财物之前,必须遵循高度严谨的审批程序,并且需要由侦查机构依法做出相应的扣押决定,同时还需向当事人展示相关的法律文件。 最后,扣押财物的必要性也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 也就是说,如果不采取扣押措施,可能会导致关键证据的丢失,财物被非法转移或者严重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 此外,在扣押财物时,应该制作详细的清单,明确列出财物的名称,数量,特性等关键信息,并要求侦查人员,财物持有者以及见证人共同签署确认。 当案件侦查工作完成之后,对于那些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并将其归还给原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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