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有犯罪证据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中,刑事拘留的意义在于警方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但是这些证据尚未完全达到可以判定被告人有罪的充要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依法管辖的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对特殊情况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做出刑事拘留决定时,通常是依据已有的证据材料,并结合对犯罪事实存在可能性的高度怀疑而作出的。 然而,这仅仅是初步的判断,之后仍需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及证据搜集以最终确认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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