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有文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手续。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公安机关若需执行刑事拘留,则务必要出示由其签发的《拘留证》以示证明。 此乃法定之程序规定,不容忽视。 《拘留证》乃公安机关执法拘留工作中的重要法律凭证,详细记载着案犯的个人身份信息、所涉罪行、拘留的法律依据以及执行拘留的具体日期与场所等关键要素。 展示《拘留证》的目的在于维护案犯的合法权益,确保拘留措施的合规性及规范化。 同时,《拘留证》亦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的重要体现,对于侦查活动的监督与约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合法有效的《拘留证》,便不可对任何人员实施刑事拘留。 这一规定有助于防范滥用拘留权力,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免受非法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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