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看守所呆一个月是不是刑事拘留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人被拘留在看守所长达一个月之久,那么他或她极有可能正遭受着刑事拘留的处罚,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并不能完全确定。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基于其直接主管的案情,在侦查工作的过程中所实施的,针对现行违法者或是重度嫌疑人而临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通常来讲,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位人士被拘留在看守所长达一个月时间,他或她很可能正在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罚,但是这并不排除他或她还可能受到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影响,例如在逮捕之后的羁押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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