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就是被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表述,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展开侦查活动过程中,针对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及职能作用。
然而,这并不能简单地解读为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必定会面临起诉。 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推进,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在刑事拘留执行完毕之后,公安机关将对被拘留人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若经调查发现被拘留人确实存在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或者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反之,若调查结果无法充分证实被拘留人涉嫌犯罪,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允许释放被拘留人的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也有权作出释放被拘留人的决定。 因此,我们应当明确认识到,被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必然会面临起诉。 最终是否会被提起公诉,还需视乎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以及后续的法律程序进展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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