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倘若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开始执行前,当事人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期限可视为等同于一天的刑期予以折抵。
因此,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作为刑期进行抵扣的。 换言之,若某位人士在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之前,已经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刑事拘留,那么这段时间便应从其所判的有期徒刑刑期中予以相应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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