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刑事拘留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针对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拘留嫌疑人的具体操作流程应包含如下关键环节:首先,执法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出示并宣读拘留证;
其次,在完成拘留手续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当地看守所进行羁押,且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再次,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否则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必须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 最后,若上述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则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 以上各环节共同构成交通刑事拘留的基本操作规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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