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几次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明确界定,针对轻微的人身伤害行为,相关责任人有可能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
然而,拘留涉及的具体时间跨度则需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多方面因素而得以确定。 若情节较轻微者,即可处以五日内的拘留或者高达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甚至可能处以五日至十日间的拘留且在此期间还要同时承担起每日二百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五百元钱的罚款。 倘若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列出的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持续或多次实施殴打或伤害他人的行为,或是在单次事件中对多名受害人造成伤害,那么相关责任人将可能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需支付五百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一千元钱的罚款。 因此,轻微伤是否会导致刑事拘留以及拘留的具体次数,都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某人持续故意伤害他人,按照相关法规,他可能会多次面临刑事拘留。 同样地,如果某次事件中对多人造成伤害,也可能会导致多次拘留。 至于具体的拘留次数,则应由公安部门根据案件的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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