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诉法》第95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在经司法机关批准逮捕之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对其羁押必要性进行全面且严谨的审查。
换言之,在经过侦查阶段的刑事拘留并得到批准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环节有权认定其具备无需继续羁押的条件时,应当依法申请法院解除对其的束缚或者适时调整强制措施。
同时,主管机构也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对此事件的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人民检察院。
据此可见,在刑事拘留结束且公民获得批准逮捕许可后,人民检察院在进一步审查其羁押必要性后,有可能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就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相关部门认为不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亦可能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从而放当事人自由或是转变已有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