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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5小时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并应立即将其送交指定的看守所收监关押,最晚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的时限。
除非是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否则应于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事项。
然而,若出现刑事拘留仅有短短五个小时且尚未将其送往看守所关押的情况,便不符合前述法条中所规范的拘留后应尽快送往看守所的规定,因为法律明确要求拘留手续结束后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送往看守所。
尽管如此,若公安机关能够在五个小时内顺利完成全部拘留程序,这便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然而实际情形仍需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款来加以全面考证与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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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7: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