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能否折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所明确的原则,有期徒刑的期限,于判决执行之日期开始计算;
在此之前已经被强制羁押者,其在羁押每满一天地时间将在后期刑期中给予相应的减免。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刑事拘留期间的这段时间是可以用以折抵刑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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