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拘留是刑事拘留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轻伤者是否受到刑事拘留这一问题,主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倘若任何人在日常生活中实施了殴打他人或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类不当行为,则将有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等处罚措施。 如果这些行为的情节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但是已经对公共安全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那么被处罚的人将会被处以5天以下的短期拘留或500元人民币以内的适度罚金。 然而,假如这类不当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涉事人员可能会面临羁押处分,期限为10至15天,同时还需承担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高额罚金。 当此种行为的后果升级为受害者身体遭受轻伤时,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触犯刑法的故意伤害罪行,相关责任人可能因此而面临3年及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 若是事件造成了他人重伤的严重后果,那么责任人可能会遭到3年以上但未满10年的牢狱之灾; 一旦事件演变成致人性命的恶性案件,或者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对他人身体造成严惩性的伤残后果,那么被告人必将面临长达10年乃至终生监禁,甚致死刑的严厉惩罚。 因此,如果所谓的“轻伤拘留”仅限于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短期拘留,那么它便不能归属为刑事拘留。 换句话说,当这个名词被认定为刑事拘留时,我们必须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定其是否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以及是否需要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形成了有意为之且造成他人受伤的严重后果,那么刑事追责的可能性就存在了,并且责任人有可能因为事件的恶劣程度而被判处相应的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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