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一般多久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若决定对已拘留的人员实施逮捕措施时,应当在拘留期限的三日内,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上报请求审查批准。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上述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涉及强奸罪行的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日,但如存在特殊情形或者属于重大犯罪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也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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