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疾病不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享有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即时拘留的权力。
然而,此款法律条款并没有详尽列举出所有不宜以刑事拘留手段处置的疾病种类。 普遍而言,若某人由于严重疾病而导致身心活动受到限制,乃至出现其他无法有效自我控制的情形时,很可能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但这仍需针对具体个案做详细分析。 如果某人身患之疾足以严重至其无法承受刑事诉讼过程之负担,例如患有精神类病症的人无法辩识及控制自身动向,依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之明文规定,此人或许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这仍然需要通过医学鉴定与法律程序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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