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可以看到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对疑犯实施拘留时,应立即将其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且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但在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下,为避免妨碍侦查工作,可适当延长拘留时间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因此,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通常能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与被拘留者见面,除非出现了法律条款中所述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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