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被刑事拘留当天折抵刑期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之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刑罚期限自宣告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遭受了先行羁押的情况,则每日的羁押时间可折抵为相应的刑罚期间。由此可见,个人因涉嫌犯罪而遭到法律拘留的那一天也能够被视为是其刑期的有效折抵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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