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天后去什么地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理应立即交付看守所执行羁押措施,且最晚不得超出24小时的时限。
因此,被拘禁者在遭受刑事拘留三日后,其应继续留在看守所进行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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