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帮信罪多久移交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罪犯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之后的侦查羁押期时长不得超越两个月。
若该案件的案情相当复杂或者在期限即将到期的时候仍然无法得出结论,那么可以经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从而获得一个月的延长。 也就是说,如果某起案件在侦查环节没有在两个月之内得到妥善处理,并且其案情确实非常复杂,那么就有权利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然而,这条法律条款并未直接规定涉嫌帮信罪的案件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移交至检察院,因此我们还需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所有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都必须由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定。 这就意味着,一旦侦查机构认定案件的事实已经清晰明了,证据也足够确凿,他们就应将案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由后者负责审查并决定是否要提起公诉。 综合以上分析,涉嫌帮信罪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可能需要花费两个月的时间来搜集证据以及展开侦查工作。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那么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 当侦查工作全部结束以后,侦查机构应当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审查并决定是否要提起公诉。 至于具体的移交时间,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侦查机构的工作进展速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