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怎么搞关系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85条明确规定,警方实施拘留行为时,务必向有关人员展示拘留相关凭证,并须在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亲属通报其拘留情况,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对案件调查产生阻碍。
因此,任何试图通过“走后门”等方式来干扰刑事拘留程序的做法都是非法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明确要求刑事拘留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展示拘留凭证以及及时告知亲属等环节,这些程序都不能通过非正常途径进行干涉或者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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