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天释放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在认为不应采取拘留措施之时,务必即时宣布释放已被拘留者,并向其颁发释放声明文件以示明了。
这就意味着,若某位人士遭逢刑事拘留局面,然而公安机关在二十四小时内发现并无足够扣留该人士的事实依据,那么这位人士理所当然应立刻恢复自由,并且仅有权得到一份释放声明。 因此,关于刑事拘留的情况则为每日释放一次,换而言之就是当探查到不应执行拘留措施时便立即得以释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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