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迟迟没有批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或是人民检察机关必须在得知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发生后,立即展开立案侦查的作业。
至于刑事拘留久未获准逮捕,原因或许在于侦查机关至今仍未取得充分的证据以支持逮捕的决定,亦有可能是侦查工作尚待进一步的完成。 在此种情形之下,侦查机关应持续进行侦查活动,努力搜寻证据,以便在时机成熟之际,合法地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 若侦查机关判定犯罪嫌疑人并无真实的犯罪行为,或者该行为并不值得追究刑事责任,则应该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案件的撤销。 如遇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长久未能做出决定者,便可能酿成所谓的“超期羁押”的现象; 在此情境下,当事人或其辩护律师有权依法请求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提出释放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