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一般刑事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三条之法规要求,在轻微人身损伤的情况之下,警方可对当事人施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是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然而,若情节较为轻微,警方亦有可能免于执行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然而,当涉及到结伙殴打、伤害特定群体(例如残障人士、孕妇等)或者是多次实施殴打、伤害行为时,当事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即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至一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因此,轻微人身损伤所导致的刑事拘留期限,将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但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不会超过十五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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