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刑事拘留需要检察院同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险罪行或犯案人之后,有义务依照其管辖范围进行立件侦查。
然而,这个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二次刑事拘留是否必须得到检察院的同意。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进行立件侦查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侦查工作的需求,依法实施拘留等强制措施。 若需进行二次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执行,其中可能涉及到检察院的批准或监督。 然而,具体是否需要检察院的同意,还需要参考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 因此,我们不能仅凭第九十九条就直接得出结论,可能需要深入研究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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