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之明确规定,公检部门若对已实施拘留的人员,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于拘留期间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批;
如属特殊情形,则请求审核批准的期限可适度延长为一天到四天之间。
特别是针对流窜犯罪、多起案件以及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可延迟至最长30日。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检部门关于批准逮捕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因此,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拘留期最长可达30日。
若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则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