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人都报检察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最高效律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在执行拘留行动之后,须在24小时内对被拘押者进行讯问。
假如发现在执行拘留过程中有不当行为或不应拘留的情况,则必须立即将被拘押人员释放,并开具释放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拘留结束后是否必须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因此,是否向检察机关报告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若案件需要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会将案件资料移交至检察机关。 然而,具体是否需要向检察机关报告,仍需结合案件的详细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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