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涉嫌帮信罪被拘留后应该做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侦查机关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他有权利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在此基础之上,若有友人涉嫌犯下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而遭拘留,应当尽快寻求律师代理,且应告知负责办案的司法机构依法享有该权利。 如出现拘留措施不恰当的情况,则依据第九十六条之法规,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负责适时地终止或者变更此项拘留措施。 一旦需要变更或解除拘留措施,应通知当初批准拘留行为的检察机关。 总而言之,友人在面临此类困境时,应尽快委托辩护人,同时要确保充分了解拘留措施以及或许涉及到的变更事宜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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